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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中国电谷”建设发展规划
2007-01-11 11:50  文章来源:保定商务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政策

保定市人民政府

关于鼓励投资“中国电谷”建设的若干规定

为加快“中国电谷”发展,建设国家新能源与能源设备产业基地、打造我市以太阳能光伏制造设备、风力发电设备、生物质能、新型储能材料、输变电及电力自动化和高效节能设备产业为主要内容的新能源及能源设备格局,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一、本规定适应范围指“中国电谷”规划内企业及保定市范围内的太阳能光伏制造设备、风力发电设备、生物质能、新型储能材料、输变电及电力自动化、高效节能电力制造企业。以下统称“中国电谷”企业。

二、“中国电谷”规划范围内企业在保定国家高新区注册登记纳税,首先享受保定高新区各项优惠政策,由高新区管委会组织实施,同时享受本规定所定政策。

三、“中国电谷”企业,经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自认定之日起,五年内上缴的企业所得税、营业税、增值税的地方留成部分,由县(含)以上人民政府安排专项资金对该项目单位给予扶持;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项目,除享受上述优惠外,第六年至第八年上缴的企业所得税、营业税、增值税地方留成部分的50%,由县(含)以上人民政府安排专项资金对该项目单位给予扶持。上述两项专项资金80%用于该项目单位的技术创新,20%纳入产业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集中使用。

我市符合国家确定的“老、少、边、穷”地区新上的“中国电谷”企业,可在三年内减征或免征企业所得税。

四、凡“中国电谷”项目,优先保证项目用地。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除上缴国家、省的有关费用和支付农民土地补偿费外,对市及市以下征收的地方规费(土地出让金),最大限度的用于“中国电谷”项目建设。

五、新投资5000万元人民币及其以上的“中国电谷”项目,其应缴纳的地方性再就业资金、旧城改造费、建设项目设计卫生评价费、劳动防护设备效果鉴定费、新工艺的劳动卫生评价费、建设项目卫生评价费、城市绿化用地补偿费、土地征用管理费、土地登记发证费等费用予以免收。减半征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土地评估费、土地勘测费。地形图收费收取成本费。凡属政府投资的基础设施,优先保证“六通一平”(供水、供气、供电、通信、排水、天然气和道路)。

六、“中国电谷”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其项目所需国产设备投资的40%可从企业技术改造项目设备购置当年比前一年新增的企业所得税中抵免。企业每一年度投资抵免的企业所得税税额,不得超过该企业当年比设备购置前一年新增的企业所得税税额。如果当年新增的企业所得税税额不足抵免时,未予抵免的投资额,可用以后年度企业比设备购置前一年新增的企业所得税税额延续抵免,但低免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五年。

七、“中国电谷”企业从事技术转让、技术开发业务及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所得的收入,经批准后可免征营业税。其技术转让以及在技术转让过程中发生的与技术转让有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培训的所得,年净收入30万以下的,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30万元的部分,采用先依率计征,再通过创新基金补贴的办法对企业给予支持。

八、大力推进太阳能光伏制造设备产业的发展,在扩大多晶硅电池生产的基础上,进一步整合延伸光伏发电的上、下游产业,建立完整光伏发电产业链。用专项资金支持太阳能光伏制造设备产业发展,申请国债和财政贴息支持太阳能光伏制造设备的项目建设。对我市范围内的城市基础设施改造及节能产品应用,优先推广采用太阳能光伏制造设备产业的产品。

九、鼓励“中国电谷”企业扩大出口创汇。有关部门优先办理“中国电谷”企业年度出口免、抵退税手续,金融部门优先办理企业的出口退税额度质押银行贷款。

十、“十一五”期间,在每年财政预算中安排部分专项资金,用于“中国电谷”项目的配套资金,重大、关键技术研发基金,吸引高级人才创业基金,基础平台及环境建设基金以及对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奖励。

十一、“中国电谷”企业实际缴纳的税金同比增幅达到50%以上的,对企业管理团队给予实现地方财力留成部分的5—10%奖励,其中40%用于奖励企业法人代表。

“中国电谷”企业承担的国家级技术创新项目,或引进高新技术进行消化、吸收、开发的新产品,形成产业化并按规定验收合格后,给予定额补助,补助资金以项目经费形式从市科技三项经费列支。

鼓励“中国电谷”企业建立技术中心、工程研究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新认定为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工程研究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企业,给予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新认定为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工程研究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企业,给予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奖励资金专项用于企业技术研发。

奖励政策涉及地方税收留成部分,市与区、县按现行财政体制承担。

十二、对市外投资我市“中国电谷”项目的,视同外资、引资者享受我市《关于招商引资项目建设实行鼓励和保护的若干规定》(保办发〈2002〉6号)。对外来投资者的子女入托、入学、户口迁移、农转非等事宜,由有关部门负责优先办理。

十三、对“中国电谷”项目实行绿色通道,简化程序,加快办理项目前期手续。对“中国电谷”企业实施封闭运行、挂牌保护政策。由市纪检委、检查和发改部门负责,确定全市的“中国电谷”重点项目和重点企业,对确定的项目和企业,未经市政府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进入企业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所有“中国电谷”企业新上项目未竣工达产前,不参与社会上组织的评比、赞助、捐献等活动。对“中国电谷”重点企业各项地方规费的征收,实行“一张纸,一遍清,一个漏斗往下征”的办法,由市收费局牵头,统一征收,分户记账。

十四、本规定未尽事宜,采取一事一议、特事特办的方法处理。

十五、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二00六年十月













市政府与华北电力大学达成共同建设

“中国电谷”的战略合作协议

经市政府第六十次常务会议研究,市政府与华北电力大学达成共同建设“中国电谷”的战略合作协议。

双方一致认为,保定市是“中国城市综合经济实力50强”和“城市社会发展水平20强”之一,华北电力大学是教育部直属的“211工程”重点建设院校,具有较强的办学实力和较高的办学水平。近年来,保定新能源与能源设备产业发展迅猛,已成为保定市最具活力和发展潜力的支柱产业,市政府提出打造“中国电谷”,使其成为继天津滨海新区与唐山曹妃甸之后,环津京经济增长第三级的又一战略支撑点,成为国内最具活力的电力产业聚集区、人才聚居区、技术聚居区、市场聚居区。

双方围绕发挥各自优势,共同推动“中国电谷”建设,加强人才培养和科技成果转化等方面的合作事项进行了充分交流,并就有关合作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按照科学发展观、可持续发展战略和循环经济总体要求,双方就共同推进“中国电谷”建设,重点发展风力发电设备、太阳能光伏发电设备、输变电设备、电力电子与电力自动化设备和高效节能设备产业,加强人才培养和科技成果转化,建立战略合作关系。

二、甲方设定“中国电谷”建设扶持基金,专项用于华北电力大学科技园保定园区建设和符合“中国电谷”产业发展要求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及产学研合作开发项目。

三、双方共同投资建设华北电力大学科技学院和华北电力大学科技园保定园区,园区主要进行科技成果转化和科技企业孵化,学院开设专业以新能源为主,重点面向“中国电谷”培养所需专业人才。

四、甲方在保定国家高新区规划区域内规划1000亩土地,其中800亩用于华北电力大学科技学院建设,200亩土地用于华北电力大学科技园保定园建设。

五、乙方利用现有条件,加强新能源方面技术开发,尽快筹建亚洲风能培训中心,建立“中国电谷”人才培训基地。

六、利用华北电力大学及高新区内大型企业的科研开发条件和试验检测手段,共同建立“中国电谷”电力产品研究开发和试验检测平台。

七、双方组建协调机构,协调和处理合作与共建中的日常事务。

八、建立双方高层会晤机制,就解决“中国电谷”建设中的重大问题进行研究和决策。

九、充分利用保定国家高新区现有优势,为园区提供最优惠的建园条件和扶植政策,甲方为园区提供必要的配套扶植措施。

十、双方充分利用华北电力大学在国内电力行业的影响力和“中国电谷”建设中有关新能源与电器设备重大项目的吸引力,双方共同积极联系国内电力行业实力较强的企业集团投资电谷建设。

十一、双方在教育、科研、经济等领域进行的全面合作,由协调机构同有关部门就有关合作事项制定合作规划和具体实施方案。









保定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中国电谷”建设发展规划

第一部分 “中国电谷”发展规划概要

一、“中国电谷”概念

所谓“中国电谷”,就是在国家级新能源与能源设备产业基地的基础上,向电力技术的更深、更广领域纵深与拓展,建立以风力发电、光伏发电为重点,以输变电及电力自动化设备为基础的新能源与能源设备企业群和产业群,形成国内电力设备产业的技术聚集区、人才聚集区、信息聚集区,引领中国新能源与能源设备产业发展走向与潮流,具备国际竞争优势,形成面向世界的新能源与能源设备产业发展平台。

二、“中国电谷”建设内容

“中国电谷”的建设,将在国家新能源与能源设备产业基地基础上,规划20平方公里,首期规划13平方公里,建设四大功能分区:产业功能分区、市场功能分区、技术研发与人才教育培训功能分区、金融与现代服务业功能分区;建设七大产业园:光伏产业园、风电产业园、输变电设备产业园、新型储能产业园、高效节能产业园、电力电子器件产业园、电力自动化及电力软件园。

三、“中国电谷”定位

1、成为以区域创新为特色的高新技术示范园区。

2、成为继天津滨海新区与唐山曹妃甸之后,环京津经济增长第三极的又一战略支撑点。

3、成为国内最具活力的电力产业聚集区、人才聚集区、技术聚集区、市场聚集区。

四、指导思想、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坚持建设创新型国家和可持续发展原则,推进中国新能源行业的产业化、市场化、国际化,以风力发电、光伏发电为重点,以输变电及电力自动化产业为基础,构建“中国电谷”五大产业集群;以技术创新为主导,以体制创新为支持,以创建节约型、可持续发展型、循环型经济为内涵,构建区域创新型开发模式,把“中国电谷”建成我国经济发展第三极的战略支撑点。

(二)总体原则:国产化原则、可持续发展原则、市场导向原则、产业集群原则、技术领先原则

(三)发展战略目标

1、战略目标

(1)瞄准国家重大战略需求,用区域综合创新模式,解决中国最紧迫的能源短缺战略问题,支撑国家可再生能源发展和电力能源的节约及可持续发展。

(2)以打造区域核心竞争力为目标,研发具有颠覆性的重大核心原始创新技术,形成全新而完整的产业链条和产业集群。

(3)形成在全国具有示范意义的区域综合创新产业基地。通过自主创新与引进吸收相结合,打造新能源设备国产化平台。

(4)把“中国电谷”建成我国新能源装备信息中心、技术中心、制造中心,为国内新能源设备产业打造一个面向全社会的公共技术服务平台。

(5)通过“中国电谷”建设,打造一个能支撑保定市长远发展的战略平台,使保定市乃至河北省在全国产业格局中占有重要地位,使新能源设备产业在国内占有领先地位,在国际同行业中占有重要地位。

2、经济目标:

2006至2010年,启动一期建设。一期开发面积13平方公里,基础设施投入50亿,企业项目建设投入180亿。工业总产值达到500亿元,平均增速达到24%;利税110亿元,财政收入60亿元,出口创汇25亿美元,出口比例占总产值的30%以上。实现工业增加值175亿元,实现市场交易额600亿。

至2015年,启动二期建设,总投入250亿元。工业总产值达到1000亿元,平均增速达到15%;利税200亿元,财政收入100亿元,出口创汇60亿美元,出口比例占总产值的40%以上。实现工业增加值350亿元,市场交易额1200亿。

五、“中国电谷”建设承担单位

河北省政府、保定市政府、国家开发银行、保定国家高新区作为“中国电谷”建设的倡导和发起单位。

保定国家高新区是“中国电谷”项目建设的主体。

成立“中国电谷建设领导小组和建设管理委员会”,作为指导和具体承担单位。

第二部分 “中国电谷”建设北京及必要性

一、“中国电谷”的起步区与核心区—国家新能源与能源设备产业基地发展现状

从2000年开始,保定高新区开始打造新能源与能源设备特色产业集群。2003年国家科技部正式授牌,成为国内首个国家级新能源与能源设备产业基地。

三年来,新能源基地保持着20% 以上的年均增率。太阳能光伏、风电、节电设备制造三大产业实现了跨越式发展。保定高新区拥有若干项重大自主创新项目,包括大电网稳定控制技术、低压配电综合自动技术、电网反窃电技术、智能快速充电技术、大型电动机斩波内馈、串级调速技术等,可为“十一五”期间单位GDP 能耗降低20% 提供技术支撑。

二、能源与新能源产业发展现状及趋势

1、电力产业发展空间巨大

“十一五”期间,全国电源建设总投资将达到8500亿元;2010年发电装机达到6.5亿千瓦。将新增330千伏及以上输电线路6万千米、变电容量3亿千伏安,电网建设总投资9000亿元。

2、能源问题迫在眉睫

能源问题是越来越多的国家重视发展可再生能源。我国《可再生能源法》出台,《能源法》开始起草,《节能法》等相关法律开始修订,标志着中国新能源产业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

3、可再生能源备受瞩目

按照国家发改委编制的《可再生能源中长期发展规划》,到2020年,国家将投入1.5万亿元发展可再生能源,力争使可再生能发电装机占总装机容量的比例达到30%以上。

三、“中国电谷”建设的必要性和重要意义

1、保持经济可持续发展,建设和谐社会,能源结构调整是必然选择

我国具有丰富的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资源。通过“中国电谷”的示范和带动作用,促进我国新能源产业大规模快速发展,成为支撑中国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举措。

2、“中国电谷”以区域创新模式为中国经济增长第三极提供强力支撑

环渤海经济圈已成为继“珠三角”与“长三角”之后的中国经济增长“第三极”。“中国电谷”的建设,将创建以节约型、可持续发展型、循环型经济为内涵的区域创新型模式,使保定成为继唐山曹妃甸、天津滨海新区之后又一个战略支撑点。

3、建设“中国电谷”有助于提升我国能源产业总体竞争能力

四、保定建设“中国电谷”的条件及优势

1、保定市具备了发展新能源与能源设备制造的产业基础优势

保定初步形成了风电、光电、输变电与电力自动化、储能装置、节能装置等五大产业,以天威英利、中航惠腾为代表的新能源与能源设备企业上百家,产业基础已经形成。

2、保定市具备了发展新能源设备制造产业的技术优势

保定已建有5家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25家高新区研发中心,另有国家级质量检测中心,各级专业研究所等一批新型科研机构,还拥有十五名院士和一批光电、风电领域的专家作为技术后盾。

3、保定市具备了发展新能源设备制造产业的人才优势

保定人才资源丰富,现有华北电力大学和河北大学等12所高等院校,科研院所140个。基地内各研发机构拥有专业技术人员4170人,形成了科研实力雄厚、独具特色的技术人才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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